近年来,工商银行凉山州分行根据当前案防形势和实际工作需要,不断改进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工作质量与效率,安全保卫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连续三十年安全保卫管辖无案件与责任事故,确保了一方平安。
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与督导,时刻保持案防高压态势,严格落实各项安全保卫制度是安全防范工作中的主要任务,也是一项基础性工作。近年来,我行在坚持安全检查与督导一刻不放松的同时,结合不同时期的防范重点,以及检查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改进检查方式,提高检查质量,确保检查实效。
1.规范检查操作流程。安全检查是安全保卫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要真正发挥其重要作用,就必须有一整套的规范化操作流程。为此,我行制定了《中国工商银行凉山州分行安全保卫检查操作规范》,一方面从检查准备、检查实施、检查后续等方面,对检查的时间、形式、内容、步骤、人员等提出明确要求;另一方面重点规范了检查实施程序,全面细致地规定了检查重点、现场测试、提取实证、详细记录、如实通报、明确结论、严格整改、监督处理、总结报告等内容。同时,为了增强检查的操作性,还制定了《安全检查取证书》《安全检查质询书》《安全检查工作底稿》《安全检查整改意见书》《安全检查整改通知书》《检查情况总结》等检查工作范本,使我行检查操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
2.改进检查手段方式。传统的安全保卫检查,一般是现场“看一看、问一问、翻一翻、动一动”,由于被检查单位“早有准备”,检查往往无法获取第一手资料,难以真正做到发现问题、消除隐患。为改变这一现状,我行组织利用摄像的方式进行突击暗查。实践证明,这种摄像突击暗查的方式,不仅增强了检查的说服力,更提高了检查质量,保障了检查效果。同时,每季度还将检查拍摄的违规违章现象制作成光盘,组织基层支行、营业网点负责人、安全员和一线操作人员观看学习,并在新员工培训班上播放,使每一名员工都能够从身边鲜活的案例中汲取教训,学习制度,充分发挥了检查的警示教育作用。
3.狠抓检查问题整改。对基层行进行的历次安全检查,无论是专项检查还是全面检查,无论检查规模大小,都于检查结束后,下发正式的《安全检查整改意见书》,及时指出检查发现的问题,并要求通报相关业务部门,于10个工作日内向州分行报送整改情况,做到了安全检查“三不放过”原则,提高了检查质量,发挥了检查监督的有效作用。
当前,随着监控、报警、门禁控制等现代安防技术广泛应用于银行内控外防工作中,如何充分发挥安防设施在各项业务领域的硬控制功效,促进内控合规水平的提升,实现安防资源价值利用的最大化,是安全保卫工作必须认真研究和解决的问题。为此,我行坚持从构建大安全、大保卫的角度出发,突出技术防范的理念,积极创新安防设施建设与管理。
1.建立报警监控检查“四定”制度,发挥功效。“四定”办法的核心内容即定人:确定报警监控系统所在单位及岗位的管理人员;定时:确定报警监控调阅检查的时间及时段;定量:确定报警监控调阅检查的内容及数量;定责:确定报警监控系统管理人员相应的职责。用报警监控录像资源说话,以报警监控系统自身运行日志记录为准,更有发言权和说服力。“四定”办法贯彻实行以来,不仅安全保卫、运行管理、个人金融、内控合规、纪检监察、优质服务等专业部门通过报警监控录像资料调阅检查发现的违规违章问题和隐患多达上百余处,及时发现和查处了一批案件线索和隐患。更为重要的是,通过相关专业部门甚至行领导亲自使用和调阅报警监控,真正体会到了安防设施在内控外防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自然而然地关心、支持安防设施建设与管理,形成了共同关心支持安全保卫工作的良好氛围。
2.推行金库管理“三道门禁”制度,实现硬控制。针对银行金库管理中存在的一些安全隐患和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守库员与管库员之间的互相监督与控制,真正利用技防手段实现对金库出入人员的硬控制,我行在金库管理中实行“三道门禁制度”。即:第一道门禁——出入金库安全区域,安装防尾随互锁联动门,防尾随互锁联动门的常闭开关按钮设置在报警监控中心内,远程控制出入;第二道门禁——出入金库安全缓冲区,设置“双权限”指纹控制锁,营业时间实行“2+2”(2名管库员、2名报警监控中心人员)、非营业时间实行“3+2”(1名金库执行主任、2名管库员,2名报警监控中心人员)模式,只有在前端管库员、后端2名报警监控中心人员同时输入指纹或密码的条件下,出入安全缓冲区的防盗门方可开启;第三道门禁——出入金库,金库门采用24小时不间断提示报警方式进行布防,提示关注在有人员出入金库门期间加强监控,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妥善处理。
3.实行安防公司服务质量年度评价,提质提效。银行的安防设施建设与管理,离不开安防公司,在我行从事安防设施设备供应、工程安装、维护服务的公司,其产品、工程、服务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到我行安全防范管理水平的质量。近年来,在对支行、营业网点年度安全综合考评排名的基础上,新增加对涉行安防公司的分类考评,并形成考评办法细则,逐步实施。对涉行安防公司的历次考核评价结果,均抄报当地公安主管部门和上级行安保、集中采购部。公安主管部门以此作为每年评审金融系统内部安防设施建设准入资格单位的重要依据,行内集中采购部门则在下一期集中采购招标时,对优、劣公司予以分别加、扣分,问题突出、拒不整改的单位,根据行内集中采购办法,取消其入围资格。通过严格考评依据、严密组织、规范考评操作流程和充分运用考评结果,有力地促进了涉行安防公司主动、有效履行合同,不断提高产品、工程和售后服务质量。
近年来,随着银行内设机构改革和人员调整,安保队伍组成也发生了较大变化,基层支行、营业网点安保人员大多为身兼数职,鲜有专职。在此情形下,我行意识到必须持续不断地加强现有安保队伍建设,努力打造一支核心骨干力量。
1.以培养安全管理型人才为重点,加强基础建设。现代商业银行要求其安保从业人员应该是业务发展和案件防范的安全顾问。近年来,我行实行综合部(安保部)设置“案件防范管理专干”和“技术防范管理专干”岗位,专司其职,突出发挥专业之长。为全面提升保卫案防、技防专干队伍综合素质,提高专干理论知识水平与实际工作能力,制定了《安保案防技防专干上岗资格考核办法》,对安保案防、技防两个核心骨干人员实行考核持证上岗,确保这两支骨干安全保卫力量的专职、专业和高水平。在此基础上,建立了安全保卫工作专家库,入选安全保卫专家库人员,其较一般安全保卫人员享有更多的外出学习、检查等交流机会,激发了安保人员在岗学习的积极性,也逐步形成了一支安保骨干和中坚力量。
2.积极开展安保专业调研活动,推动思考与解决问题。上级行在内部网讯上建立了安全保卫专页,设有“工作动态”“法律法规”“案情通报”“经验交流”等栏目。我行每年给支行、营业网点下达组稿任务,将稿件数量和质量列入年度考核内容,并对组稿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促使安全人员动脑子、动笔杆子。同时,我行充分注重发挥工作调研的作用,以调研为载体,促使安全人员动脑筋,想问题。近年来,我行及时在安全保卫人员队伍中组织进行安全生产工作热点、难点问题调研,撰写调研文章,并由州分行评比,挑选优秀文章在全行转发,并推荐至上级行和行业期刊,此举有力地调动了基层安全人员主动思考和解决问题的工作积极性。
3.对基层安全保卫工作实行帮、促制度,确保步调一致。针对各基层行、营业网点之间社会治安情况、内部案防形势和安全保卫管理部门水平高低等实际情况不同,我行对基层支行、营业网点安全保卫工作实行帮、促制度。即由州分行保卫部门负责人分别对确定的安全保卫工作帮、促单位,加大指导和帮助力度,分析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主要问题,提出工作建议,并跟踪落实整改。同时,及时将其他兄弟单位好的做法和先进经验予以介绍和推广,促使相对落后的单位对照学习,奋起直追,使安全保卫工作有新的起色和进步,形成良好的竞争氛围并始终保持了全行安全保卫工作的步调一致。
银行押运等传统型安全保卫工作实行社会化后,金库款箱押运等工作移交了,守押风险逐步降低,但并不意味着一交了事、高枕无忧了。
1.完善制度,抓好落实,提高履约监督效果。结合实际制定了《押运社会化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对监督工作的组织建设、工作流程、监督检查、信息交流、隐患整改等进行了规范和细化,确保监督工作有章可循。在实际操作中,注重分解履约监督责任,充分调动和发挥相关专业部门、基层支行、营业网点的协调与监督作用,形成整体监督格局。基层支行、营业网点每季度向上级行上报履约监督情况,二级分行及时通报涉行保安服务公司,这一举措已逐步形成制度并固化成保卫管理人员的日常性工作。开展守押社会化业务以来,一直坚持对涉行保安服务公司日常监督与季度联系会议制度。州分行每季度与涉行保安守押服务公司召开有银行主管领导、保卫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基层单位负责人和保安公司负责人及守押中队长、车(组)长参加的工作联系会。同时,也注重加强与保安服务公司的沟通,双方就如何更好地开展工作,确保平安进行交流,并共同协商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确保了履约监督效果。
2.推行对保安服务公司的年度考核评价。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对涉行保安服务公司的监督和协调管理,根据《保安服务操作规程与质量控制》和款箱押运及营业场所、办公区域护卫等服务合同约定,我行制定下发《中国工商银行凉山州分行涉行保安服务质量综合评价办法》。评价的具体实施方式分现场检查、听取汇报和综合评定;评价的结果,抄送州公安主管机关。通过考核评价和指导帮助,个别基础较差或问题突出的保安公司也正逐步走上了正轨并发展壮大起来。此举有力地促进保安市场的规范、有序和健康发展,创造了银保双赢的良好局面。
要想真正把安全保卫工作纳入全行目标管理,实现安全保卫工作的齐抓共管,促使基层行从实际行动上真正重视安全保卫工作,就必须实行安全保卫工作的量化考核与排序通报的考评机制,直接与行长、主管副行长、营业网点负责人、安全保卫责任人的绩效工资挂钩,与经营费用挂钩,有力地推动了安全保卫责任的有效落实。
1.实行季度重点工作督办考核制度。为确保安全保卫年度工作计划的有序、高效实施,增强年度安全保卫工作综合考评的客观真实性和透明度,根据基层反馈和实地抽查核实情况,编发季度工作完成情况通报,并直接纳入年度安全保卫综合考评内容。此举对于促进基层单位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增强工作效率,提升安全保卫部门的执行力发挥了重要作用,也促进了全行安全保卫工作规范化管理水平的提升。
2.坚持年度考核排名通报与讲评。年度考核排名并通报对促进安全保卫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提高安全保卫工作效率有着重要推进作用,并在年度安全保卫工作会议上予以讲评。
3.实行对考核排名靠后单位的谈话制度。对年度考核排名靠后的单位,坚持与其安全保卫分管负责人的谈话制度。对该单位年度内主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实事求是地予以指出,并帮助其分析原因,查找根源,制定解决方案,既消除了落后单位的抵触情绪,又有利地促进了该单位来年更好地开展工作。